江油一中2015年秋季學期國家助學金實施方案
根據(jù)江油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通知,按照綿財教〔2011〕1號文件精神及2015年4月29日江油市教體局高中國家助學金工作會議要求,結(jié)合我校實際,制定本學年度國家助學金實施方案。
一、本學期上級分配給我校享受國家助學金的指標共1101人,現(xiàn)根據(jù)實際,分配到各年級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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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級 |
學生總數(shù) |
受助總?cè)藬?shù) |
資助總金額 (元) |
其中一等助學金 |
其中二等助學金 |
其中三等助學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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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數(shù) |
標準(元/生) |
人數(shù) |
標準(元/生) |
人數(shù) |
標準(元/生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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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一 |
1015 |
312 |
312,000.00 |
18 |
1500 |
258 |
1000 |
36 |
7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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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二 |
1225 |
376 |
376,000.00 |
20 |
1500 |
316 |
1000 |
40 |
7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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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三 |
1343 |
413 |
413,000.00 |
20 |
1500 |
353 |
1000 |
40 |
7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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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
3583 |
1101 |
1,101,000.00 |
5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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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2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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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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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申請國家助學金的條件:
(一)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江油一中正式學籍且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的在校學生。
(二)申請人必須符合國家助學金的基本申請條件:
1、熱愛祖國,擁護中國共產(chǎn)黨的領導;
2、遵守憲法和法律,遵守學校規(guī)章制度;
3、誠實守信,道德品質(zhì)優(yōu)良;
4、勤奮學習,積極上進;
5、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,生活儉樸。
(三)申請人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優(yōu)先認定:
1、烈士子女、優(yōu)撫家庭子女或孤殘學生等無直接經(jīng)濟來源者;
2、單親家庭、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喪失勞動能力,家庭無固定經(jīng)濟來源者;
3、父母雙方或一方有殘疾,家庭無固定經(jīng)濟來源,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;
4、學生家庭遭遇天災人禍或家庭成員有重大疾病,超越家庭經(jīng)濟能力的;
5、享受農(nóng)村或城鎮(zhèn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下崗職工家庭子女;
6、其他特別困難情形者(由學校配合民政等相關(guān)部門認定)。(四)屬下列情況之一者,不得申請國家助學金。
1、未取得江油一中正式學籍的借讀生、復讀生;
2、受到學校行政或黨團組織處分未取消或雖已取消但不滿三個月的;
3、已享受了高于本助學金金額的各類獎學金的。
三、相關(guān)工作程序和時間要求:
1、即日起至
2、
3、
4、
5、公示期內(nèi)若有異議及時核實和處理,待無異議后,三日內(nèi)各班填寫《普通高中學生儲蓄卡申報登記表》(附件2),以年級匯總將紙表和電子表連同受助學生戶口?。隄M16歲的必須是身份證)復印件一并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,學校將相關(guān)資料報市資助中心審核。
6、按照市資助中心的統(tǒng)一要求發(fā)放國家助學金。
四、特別強調(diào):
1、國家助學金是用于資助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(yè)的,在審核學生申請時必須堅持以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為基本原則,不得與學業(yè)成績硬掛鉤,不得向A班傾斜。
2、發(fā)放國家助學金是國家的一項重要惠民政策,是一項政策性極強的工作,各年級及相關(guān)部門必須高度重視,年級分管領導是該項工作的直接責任人,年級分管資助工作的領導、各班主任是該項工作的具體責任人。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管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要做好助學金發(fā)放工作的最后把關(guān)及資料收集歸檔工作,要確保助學金發(fā)放到受助學生手中。
五、相關(guān)表冊請到學校網(wǎng)站或教工QQ群下載。
附件1:普通高中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學生國家助學金申請表
附件2:普通高中學生儲蓄卡申報登記表
附件3:申請資料準備相關(guān)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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